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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统监理的概念

信息系统监理是指在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信息系统监理的目标

(1)对软件开发单位、软件实施单位和系统承建单位的行为进行监控,促使开发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罅开发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开发进度、质量按计划(合同)实现,力求开发行为合法、科学、合理又经济。

(2) 促进用户与软件开发单位、软件实施单位和系统承建单位的有效沟通,使软件开发单位、软件实施单位和系统承建单位能够全面准确了解用户的实际需求,同时用户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3)促使软件开发单位、软件实施单位和承建单位为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建立一套明确、合理、可行的计划或者规程,并利用与之相应的审核、监理机制和手段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4) 促使系统的关键技术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及早预测和发现可能影响施工计划的各因素,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与性能的缺陷。

3.监理内容  

四控制

(1)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贯穿在项目建设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开发、实施、竣工、启用及用后维护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组织设计方案评比,进行设计方案磋商及图纸审核,控制设计变更,在实施前通过审查承建单位资质等;在实施中通过多种控制手段检查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以及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等。

(2)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首先要在建设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并在实施前将工期要求纳入承建合同;在软件开发、实施阶段通过运筹学、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实施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做好协调与监督,排除干扰,使单项工程及其分阶段目标工期逐步实现,最终保证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

(3) 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是在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公安厅正确地进行投资决策,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总预算进行审查;在建设准备阶段协助确定标底和合同造价;在实施阶段审核设计变更,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进度款签证和索赔控制;在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结算。

(4) 变更控制

变更控制主要内容是对接受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申请,收集变更信息资料,对发生的所有变更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对变更的内容、方式、范围、影响进行评估和控制。

三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

(1)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的手段。因为合同是监理单位站在公正立场采取各种控制、协调与监督措施,履行纠纷调解职责的依据,也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2) 安全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作用是保证业主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在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与信息系统工程的可维护性技术环节上没有冲突;在投资控制的前提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设计上没有漏洞;督促业主的信息系统工程应用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建立安全意识;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实施,检查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设计过程中的非安全隐患行为或现象等。

(3) 信息管理

确保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项目信息交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规范信息组织及信息管理,为项目实施管理及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一协调

信息系统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